• 新区城投公司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与新区党工委签订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新区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公司纪委研究,决定重新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新区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从公司实际出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推动公司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实做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找准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对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纪委书记杨重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陈怡廷同志、综合办公室孔繁凡同志、党群工作部唐登山同志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403室),陈怡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是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新区《实施办法》,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以积极防范为目标,强化管理为手段,在项目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5日)

    1.提高认识。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制度漏洞、流程设计不合理、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高而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搞好管理、带好队伍的有效方法,是保证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和廉洁从业的基础性工作,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参加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来。

    2.分清误区。风险不等于问题,查找风险是找可能性,不是找现实问题;腐败风险不等于腐败,是查找干部职工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查风险不是找问题,不是查找已经发生的现实性,也不是某个干部已经存在的问题。

    3.各部门(子公司)要积极动员、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力量,结合职责,全面研究梳理各部门(子公司)及个人所有行使的职权,并以部门(子公司)为单位开展讨论,为下一步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认真排查阶段(4月6日—4月17日)

    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五种类型,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着重从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三个方面,以公司、部门、岗位三个层面,查找各自在行使职权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点。

    1.查找公司风险点。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子公司),主动查找公司廉政风险点,着重对公司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以及腐败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逐一排查,进行分析汇总后形成材料。综合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子公司)做好配合。

    2.查找部门(子公司)风险点。由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子公司)具有或行使项目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项目建设等重要环节进行梳理,查找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材料。

    3.查找岗位风险点。公司领导班子岗位风险点由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自行排查,排查结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岗位风险点由其本人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找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总结,由部门(子公司)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报送审定。

    (三)制定措施阶段(4月18日—4月26日)

    1.在明确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风险点涉及部门和岗位,风险等级的基础上,逐条对照,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制定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对已有但存在漏洞的制度要及时修订完善,变风险点为安全点。

    2. 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务必有效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填写《部门(子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以部门(子公司)为单位,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填写好的廉政风险排查表送至纪检监察室。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子公司)及员工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制定有效措施,限时整改。风险排查工作以“下管一级、分级评议”为原则,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逐级上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司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是坚持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对“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是拓展源头治腐,强化权力监督,保护干部职工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有效化解廉政风险的重要措施,公司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成效。

    (二)加强管理,落实到位。公司各级领导要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带头制订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各主要责任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排查,保质保量。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力求找准、找实、找全,防范措施要与风险点一一对应,防止走过场或流于形式。对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防范措施不实、不准的,必须重新查找制定。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同时,要建立健全动态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廉政风险信息制度,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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